当前位置: 首页 >> 政务公开 >> 通知公告 >> 正文

互联网信息发布“九不准”“七条底线”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24-11-15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依据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规定


一、“九不准”

即不准发布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,不得从事的九种行为如下:
1、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。
2、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。
3、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。
4、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。
5、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。
6、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。
7、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。
8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。
9、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。
二、“七条底线”
1. 法律法规底线
2. 社会主义制度底线
3. 国家利益底线
4. 公民合法权益底线
5. 社会公共秩序底线
6. 道德风尚底线
7. 信息真实性底线